荣成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手机号13181148888的公告荣成市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14日10时至2023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荣成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荣成市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631/06),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名称:手机号13181148888该手机号目前使用包月打A套餐,日租0.39元,国内通话0.36元/分钟,国内接听免费;国内(不含港澳台)流量按0.2元/MB;累计达到500M按照10元/GB计费,国内流量600元封顶;短/彩信0.1元/条;来电显示0.1元/天;办理5GB加油包29元10GB金融合约,2025年2月26日到期。该手机号于2015年9月15日在威海市公司新威路营业厅过户到被执行人名下,双方到场过户,签订靓号协议,承诺终身不能改低套餐,过户后一年内不能办理过户业务。详细事宜请意向竞买人向运营商中国联通咨询。瑕疵及风险提示:本次拍卖、变卖(以下统称拍卖)的上述标的物为现状拍卖,以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其他事项仅为参考,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被占有使用产生的相关纠纷等,除非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由其他主体承担外,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示:有意向竞买的竞买人必须详细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本公告、拍卖须知所有内容,明确知道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并有承担该风险及后果的能力后,再决定参与竞买;参与竞买即视为知晓拍卖标的的法律风险及不利后果,并有承担该风险及后果的能力,竞买后出现的风险及后果将自行承担。竞买人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定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充分了解标的物状况及潜在的各种风险,自愿承担相关义务,费用及风险。如未咨询或缺乏了解导致的责任风险由其承担,竞买后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中不包含评估对象交易中应缴纳的物品保管费用,为顺利交付拍卖标的减少纷争,如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如参加竞买视为接受该竞买条件。被执行人对财产价值及拍卖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及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主张权利。本院仅在本网站上发布标的物,其他商业中介平台上的数据均属于非法数据,本院对其他平台上的数据不做任何保证;且本院工作人员和司法拍卖辅助人员未开通任何社交媒体软件账号发布视频推广法拍房,本院唯一咨询办理业务联系方式为本公告内的联系电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631-7593060,本院不统一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二、瑕疵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零部件,本院不承担标的及证照瑕疵担保责任(一切已知及拍卖时未知,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状所提示的所有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意向竞买人需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所有已知或未知瑕疵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述的可能存在风险及竞买条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拒不配合执行等原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竞买人请自行到现场了解情况,竞买人如参加竞买视为接受该竞买条件;竞买人出价即视为对标的物未知瑕疵情况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以其他零件瑕疵为由悔拍。若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委托机构)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的民事主体意欲参与竞买,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对于购买标的物的相关资格限制及其他限制事项,自行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报名参加竞买的,视为接受本公告提示的所有竞买风险和标的物存在的各类瑕疵,并接受公告所述的竞买条件。竞买成功后,如以不了解竞买风险、拍卖标的物瑕疵或不接受竞买条件为由提出异议的,视为悔拍,依法应当承担悔拍的法律后果。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根据法律规定及执行工作需要,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法院均有权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前述人员,本院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查找不到或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可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对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视为已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的优先购买权。八、申请人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的,应于竞价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申请书,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免交保证金参与购买权。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具体税费等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经法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无正当理由悔拍可能会对个人征信所造成不利影响。十一、标的物成交裁定送达后,标的物若产生被罚款或被征收等不利后果的,本院不承担该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风险。标的物成交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主管过户登记等部门后,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理时间内办理过户,而标的物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造成被其他机关查封等风险的,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关提出解决,本院不负责协调。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和垫付有关费用造成无法过户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注意:保证金是支付到淘宝网上的,竞买人自行将保证金汇入我院账户的无法参与竞拍。)。十四、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荣成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账号:6228400307430254165】,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3)鲁1082执恢744号案件拍卖款,并在付清余款后十五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荣成市人民法院(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平致巷2号)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特别提醒:由于银行转账有一定的时间差,建议现场刷卡付款或者确认款项到账后再联系法院工作人员。期限内未支付余款将视为放弃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受领拍卖标的物应当履行如下手续:1、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姜法官(联系电话0631-7593060),确认尾款交付时间;2、付款后持付款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荣成市人民法院提交司法拍卖成交申请书;3、进行财产交接,签署财产交接确认书;4、领取成交裁定书。因司法拍卖的特殊性,其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买卖,故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务请谨慎考虑,仔细阅读本院的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竞拍存在的风险和竞买的条件,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瑕疵,接受竞买的条件,自愿承受竞买后的风险;标的物与第三人存在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依法解决;竞买成功后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十六、本拍卖公告由荣成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举报监督电话:0631-7562060法院咨询电话:0631-759306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荣成市人民法院2023年11月6日